
“電子眼”執法的有利因素
1. 提高行政執法效率
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,在我國,機動車增長過快與我國現有機動車監管部門人員不足,形成一個鮮明的沖突。要求每個執法現場都有人來執法顯然是不現實的。通過電子眼這種技術手段的運用,不但節省了人力,緩解了現有沖突,還大大提高了行政執法效率,真正做到“執法必嚴,違法必究”?,F今,電子行政已經成為各國為追求行政效率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。
2. 提高行政執法的公正性
傳統的行政執法均是人為的執法模式,主觀性強。交通警察由于業務素質參差不齊,往往對同一性質的違法行為做出不同性質的認定,同時由于我國公民整體法律觀念淡薄,對執法過程缺乏正確的認識,導致部分行政處罰成為公安機關的創收手段。電子眼執法采用技術手段,使得執法行為更具公正性,排除了傳統行政行為中的主觀臆斷情形,避免了人為因素的干擾,使得行政執法環境相對獨立 。
3. 有利于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自律能力
由于現階段我國現有機動車監管部門人員嚴重不足,使得交通執法存在著嚴重的空檔,使得部分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,同時部分違章違法行為也得不到及時查處,這顯然不能適應現階段交通管理的新形式。通過電子眼執法可以有效的彌補管理上的空檔,對機動車駕駛員形成威懾,使其養成遵章守法的良好習慣 。
4. 有利于加快我國電子政務的建設
在我國電子政務尚處于起步階段,同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相當的差距,嚴格意義上的電子政務僅指電子眼執法,而電子政務必將是我國公共行政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,所以只有不斷規范電子眼執法,形成良好的體系框架,才能使我國未來的電子政務建設有可靠保證,推動我國電子政務的有序發展。雖然電子眼執法具有其本身的優勢,但由于我國現有制度的不足,使得其尚存一些問題